在我面前這三歲大的孩子高燒不退已有五天了,同時咳嗽得嚴重、呼吸急促及極度疲憊。
我檢查之後,診斷出她患上嚴重肺炎。我勸告家長必須把孩子緊急送院治療,我會寫信轉介到政府中央醫院。
抱著孩子的家長聽了,欲言又止、面露難色。再問之下才知道這並非她親生孩子,而這孩子則是一名無國籍小孩。
家长也在此時才透露,原來她們已經去過政府醫院,也照過X光片確診為肺炎了。但由於是無國籍小孩,院方把她當作非公民對待,不但入院前要收一筆幾百塊的押金,醫藥費也按非公民的收費。養父母不願付這麼一大筆費用,所以抱了孩子來找我,希望能用較經濟的方法治好孩子的病。
再細問這孩子的身世,養母說孩子的生母是印尼籍,幾年前來馬工作時結識了男朋友而懷孕。由於他們並未結婚,孩子生下來後並沒有報生。後來親生父母各自回國,把孩子“寄養”在養父母家。如今親生父母早已失聯,而養父母則一直沒有為孩子辦理領養手續,以致孩子淪為無國籍小孩。
我從醫多年,見過的無國籍小孩(Stateless Children)案例不少,我對此課題十分關注。雖然是父母的錯誤及疏忽,但現在卻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當務之急是必須把孩子的病治好。我耐著性子跟養母解釋,說孩子病情嚴重,必須立刻入院治療。至於費用問題,我說醫生會把她的案例轉介給社會福利局官員,官員評估之後會斟情處理以減免一些收費。
經過一番唇舌,養母終於同意帶孩子入院。孩子的病要治好不難,然而她的無國籍身份卻可能要經歷很多很多年也未必能夠圓滿解決……。
(未完待續……)
#無國籍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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