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爱则暖: May 2013

Wednesday 22 May 2013

從高處走下來


從最高峰慢慢走下山時,天色已經漸漸亮了,原本只是模模糊糊的黑影,也看得較清楚了。沒不久,太陽從東邊的地平線上升起,晨光照耀之下,周圍的山峰彷彿披上一襲金色的薄紗。我們站在全東南亞最高的地方,巍巍群山把我們環繞着。雲朵在我們腳下輕輕流動,冷風颼颼在身邊呼嘯而過。那樣的美景,那樣的心情,真是永世難忘。

成功登上了最高峰,心情大大輕鬆了。面對如此浩瀚的美景,又怎能忍得住不多拍幾張照片呢?

老婆,妳真了不起!

背景是South's Peak
走到接近8KM的地方時,太陽已經高高升起了。這時候還可以看到一些腳程較慢的登山客仍在努力的爬上山。但同時也看到不少尚未攀登到頂人已經放棄,轉身下山了。看到這些登山客時,我總是鼓勵他們一番,告訴他們好不容易來到了這裡,勸他們繼續努力,不要放棄。


神山最高峰:羅氏峰,可看到還有很多登山客在峰頂。

我弟弟。

South's Peak,RM1和RM100紙幣背後的圖片。
好高興!


經過許多努力,克服了幾許艱難,當每一位登山客好不容易來到這最高峰時,相信心裡都會有所感觸。有的人也許經歷過一些人生的挫折和磨難,對於他們來說爬神山是讓自己重拾信心的重要里程碑。
我最愛的照片。

大合照。右邊第一位是山導Bairin。


Donkey Ears Peak.


下山時過了Check Point之後不久,來到了一處較為陡斜的石坡。大家雙手緊握着繩索,小心翼翼的慢慢倒退着下山。






走了大約兩個小時吧!回到了Gunting Laganda Hut,脫下厚厚的寒衣,收拾好行李,及吃過了早餐後,我們就準備下山了。下山又是一條長長的路,我們不趕時間,邊走邊聊。遇到上山的登山客時就鼓勵他們一番。下山時對體能的消耗沒有上山那麼厲害,所以我們花了大約四個小時就回到了Timpohon的登山口。
下山的路。


又見豬籠草。

下午1.23分,終於回到了Timpohon。這次的神山之旅大功告成!

回到神山公園的餐廳吃了午餐,休息一會,等到大家都到齊了,我們便開車回亞庇市了。兩個小時後到了亞庇,入住Likas Square Hotel-Apartment。這Likas Square 是去年我參加Borneo International Marathon住過的,又便宜又大間,每個公寓單位有三間睡房。打算參加Borneo International Marathon的朋友,我強力推薦這家酒店公寓。

第二天開車到市中心的Gaya Street早餐,又見到了這家去年吃過的美味無比令人回味無窮的生肉麵。去年參加馬拉松後和TK,Steve及Francis到過這家店吃過一次,這次再次來到,還是覺得美味無比。若有機會重訪亞庇,一定會抽時間再來吃一碗乾撈生肉麵。

比起跑馬拉松,爬神山顯得容易多了。第一次爬神山時我39歲,第二次是43歲。雖然年紀老了四歲,但覺得體能卻更佳,這一次比上回爬山時輕鬆多了。我想,這應該是長期跑步的成果吧!跑步豐富了我的人生,也增強了我的體能。若身體健康允許,我相信我會一直跑下去。

Friday 17 May 2013

花無百日紅

和老婆到一家新開的小食館午餐,點了炒麵和米粉湯。食物捧上來時,我抬頭一看,捧食物的阿嫂竟然是多年不見的林太。

我認識的林太是位衣著光鮮的老闆娘,突然在這樣的情況下遇見她,我一時也反映不過來。楞了半響,我問道:“這家店是妳開的?”

林太苦笑:“是我開的就好咯!我是在這裡打工的。趁著孩子們上學的空間來這裡做幾個小時,等他們放學後又要趕回家去。”

我想起林先生的公司就在這附近,便問她:“你先生還好嗎?他的公司就在附近,對嗎?”
林太有點難為情,含糊的說:“唔.....行情不太好,公司賣掉了。現在他向別人接一些工作,沒有請工人,都是自己一個人在做。”

我默然,雖然有點感慨,但卻不覺得太意外。大概七、八年前林先生曾是一位有錢的生意人,風光時公司有幾十位員工。我記得他每隔一、兩年便換一部車子,而且車子也越換越大。也聽說他時常出國打高爾夫球,生活過得很“精彩”。

四、五年前,有次剛巧和林先生的一位員工聊起,他說公司情況越來越糟糕。本來是有利可圖的行業,但老闆卻把心力放在打高爾夫球和他“精彩”的私生活上,根本無心做生意,導致很多客戶和有才幹的員工都流失了。更甚的是他的個人開銷太大,結果連累到公司現金吃緊,無法準時交貨,貨物品質也大不如前。這惹怒了許多重要客戶,紛紛和斷絕生意往來。這位跟隨他多年的員工感慨的說,在這樣下去,公司很快就得倒閉了。

只不過短短幾年,真的被他不幸言中。老人家常說的: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想來也是不無道理。風光順遂的時候不要太張揚,即使有風也不該使盡帆。做人還是要低調點比較好,積穀防飢。尤其是商場上挑戰重重,不用心經營的話很快就會被對手超越了,今天賺大錢並不代表一直都能繼續賺。

無論如何,我看到當年風光的林太如今都能放下身段到小食館當助手。希望林先生能吸取教訓,重新努力,以期有一天能東山再起。


Wednesday 15 May 2013

攻頂記


模模糊糊的睡到闹钟响,凌晨一点半,该起床准备攻顶了!我檢視了大家的情況:弟弟睡了幾個小時,頭疼大大舒緩了。老婆和阿芬雖然無法入睡,但情況還好,攻頂沒問題。只是弟媳Cindy昨晚吐了幾回,人顯得很累,所以她不打算攻頂了。

天氣太冷,水太冰,所以我只是隨便的刷了牙和胡亂的洗把臉。Laban Rata的餐廳裡有為登山客準備宵夜,但不想摸黑走十五分鐘的山路下去,所以就在Gunting Laganda Hut這裡草草解決。小廚房裡有剩下的熱水,泡了杯三合一白咖啡和老婆一人喝半杯。再吃了昨晚剩下的乾硬的麵包,便算是解決了我們出發攻頂前的早餐了。山導Bairin已經等著我們了。2點15分,大家準備就緒,我們出發了。

由於天氣寒冷,只有10度左右,我們穿了寒衣和長褲,戴上頭燈、絨帽和防水的禦寒手套。Gunting Laganda Hut宿舍旁就是上山必經的鐵門,我們沿著木階梯一步步慢慢往上爬。這裡海拔已三千多米了,為了預防高山症,我一再要求大家不要爬得太快,並盡量大家一起走。


走了半個多小時,終於走完了木階梯,眼前是一大塊光滑的大岩石。過了6.5km的站牌不久,凌晨三點鐘,我們來到了這次路程中較為危險的路段。這一段路,我們必須拉著繩索沿著岩石的邊沿走,而身旁就是深深的山壁。大家走在這一段路時必須分外小心,萬一不小心掉下山壁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這樣拉著繩索一步步慢慢爬,3點36分,到了7km了。休息一會再繼續,3點42分來到了Sayat-sayat 的檢查站。登山客必須在這裡點名,待會下山時必須再點一次。
還是一段不簡單的登山路,我一直鼓勵着老婆,她也非常堅強的一路堅持着。走得累時就坐在一旁的岩石上休息,吃點巧克力補充體力。這樣又走了一個小時,於4點42分抵達8km的站牌處。



神山最高峰的羅氏峰(Low's Peak)是在8.75km處,表示我們還有750米的路要爬。750米的山路可不等同平路,我們走走又停停,足足花了50分鐘,才在5點30分爬到了最高點。終於登頂了!

登頂後,當然免不了要在頂峰上拍照以證明曾到此一遊。最頂峰只有一片不大的空地,很多登山客陸續抵達,已經沒有容身之地了。我們在頂峰逗留幾分鐘後,便開始慢慢下山了。



背景是St John Peak.

Sunday 12 May 2013

The Time Keeper 時間的守護者

距離上一回在這裡介紹我看過的書已有一段時間了。這些日子以來其實我一直都不曾間斷的閱讀,也看了好幾本很不錯的書,但由於生活忙碌,因此抽不出時間來寫讀後感。然而當我看完了Mitch Albom的最新小說The Time Keeper(時間的守護者),忍不住要寫上幾行字。


Mitch Albom所有的五本著作我都收集齊全了!

Mitch Albom 是我喜愛的作家之一。多年前第一次看過他的書後,就一直有留意他的著作,他的作品我也每一本都買。他並不是個多產的作家,大概兩、三年才出版一部作品。在這之前他的作品有:
  1. Tuesday with Morrie
  2. 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
  3. For one more day
  4. Have a little faith
第二及第三本是小說,同時也被拍成電影了;而其餘兩本則是Non-fiction。去年底在書局看到他的最新小說The Time Keeper,很驚喜。但當時本地只有精裝本,薄薄一本要七十多令吉。心想還是等它出了平裝本再買吧!

豈料這一等就等了大半年。上星期天,五月五,大選日。投了票後帶孩子們逛書局,很高興看到這平裝本的,打折後才二十令吉多一點。和Mitch Albom的其他著作一樣,這本書的文筆流暢淺白。我主要是利用看病時空隙的一丁點零碎時間來讀,薄薄的一本書很快就看完了。


雖然如此,我在讀了一半之後,還是不了解作者想要表達些什麼。但讀完整本書後,覺得還是蠻有意思的。小說內容說的是遠古時代,人們和其他動物一樣並沒有時間的概念。後來有個叫Dor的人,“發明”了時鐘,成了時間之父。然而,他也因此被神處罰,被關在山洞裡不生不滅,每天都要傾聽千千萬萬的人對於時間的埋怨和痛苦。六千年後,他終於有機會被釋放了。但神給予他的任務是必須到人間幫助兩個人了解時間的真意,以作為對自己的救贖。

第一個人是十七歲的少女Sarah,因為失戀了而企圖自殺。另一個則是86歲的超級富豪Victor,他患上了癌症,已經病入膏肓。Victor試圖求得永生,欲利用“急凍”的技術把自己的身體保存起來,希望許多年後醫學上有治療的方法後,再解凍來重續生命。這兩個原本毫無關係的人,卻因為Dor而牽扯在一起,並最終領悟了生命和時間的真意。"I lived, but I was not alive"(我雖活著,但卻猶如行屍走肉)。

最後書上說:
There is reason God limits our days.
To make each one precious.

這不像一般小說那樣有豐富的情節,但如果你喜歡Mitch Albom的風格,相信你也會喜歡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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