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於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席捲全美各地,讓美國長期以來的種族矛盾再度被熱議。
描寫美國種族關係的小說很多,如暢銷作家 John Grisham 便寫了不少,有的也被改編成電影。但這一題材最著名的小說,則莫過於 《To kill a mockingbird》了。
這是一部美國當代名著,我是先聽了它的有聲書,但有些段落聽得不太明白,意猶未盡,所以又買了印刷版的來細讀。
雖然故事頗沉重,但作者卻是以幽默、生動且溫馨的筆調描寫。我非常喜歡作者的文筆,從小說的第一頁就已經吸引我一直讀下去了。
小說背景是上世紀三十年代,發生在美國南部一個叫做梅崗鎮的虛構小鎮的故事。作者通過一個六歲小女孩 Jean Louise 以第一人稱來敘事,小女孩的父親 Atticus 則是鎮上的一位白人律師。當時在那個種族關係極度不平等的南部小鎮,Atticus 是少數崇尚種族平權的白人。他的價值觀和人性的光輝也深遠的影響了許多人。
小說的重要情節是有個黑人勞工 Tom Robinson 被控強姦一名白人少女。由於Tom是黑人,沒有律師願意為他辯護。Atticus 堅信他是無辜,因此頂著社會的壓力而接下這案子。但他及家人也因此被鎮上居民挑釁和羞辱,並飽受威脅。
在法庭上,Atticus 成功證明了Tom是無辜被誣陷的,但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依然判處他罪名成立。絕望的Tom 唯有越獄,但卻被殺死。而他的家人及為他辯護的Atticus 一家也因此被惡徒報復和騷擾。
這本書是作者Harper Lee在1960年出版的第一部小說。當年一個毫無名氣的年輕女子卻能在幾乎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堅持創作,花了四年才完成這部小說。然而她的處女作卻如橫空出世,很快的便萬眾矚目,得獎無數(包括1961年度的普利茲獎),堪稱經典。
隨著這本書的巨大成功,廣大讀者都在期待她的新作。但她卻一直到55年後(2015年),方以89歲高齡出版她的第二部小說(Go Set a Watchman)。而這部小說問世的半年後,她便與世長辭了。
讓而,近來許多行家認為,"Go set a watchman"其實是初稿,完成於上世紀五十年代。由於完稿後作者(或出版社?)不太滿意,所以並未發表。後來作者把原稿改寫,成為了經典的“To kill a mockingbird"。
在默默無名之際不放棄信念堅持創作,成名後卻不盲目的乘勝追擊。一生只出版兩本書,這樣的文學歷練該是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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